中国基层网上饶10月13日消息(通讯员 吕凤麟)10月12日,《上饶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上饶市新闻发布厅召开,就《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市环保局局长程文作解读。
程文介绍,《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全市实际,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衔接,对构建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该市的改革工作目标、明确了市政府的管辖范围、明确了赔偿权利人及职责分工、提出了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要求。同时,还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建立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调度改革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四个方面保障改革工作。
程文表示,通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进一步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和破坏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促进企业自觉主动治污,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弥补了自然资源受损索赔在制度上的缺失。
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局长程文,总共工程师黄宇现场回答了中国江西网、上饶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