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电阜阳(通讯员车峰 郭长青)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就医经济负担,全力做好颍州区医疗救助和颍州区健康脱贫全民综合医疗“再保障”工作有效衔接,经颍州区政府同意,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颍州区健康脱贫全民综合再保障范围。
颍州区健康脱贫全民综合再保障范围包括“再补偿”和“再补充”。“再补偿”指因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履行转诊手续的,经其它各项政策报补后个人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的,给予分段按比例再补偿;“再补充”指全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因病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经其他各项政策报补后个人合规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给予分段累积按比例“再补充”。
再保障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减轻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支出负担,有效防止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因医疗费用负担过重而致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