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盱眙法院审结一件因被告所持驾照与准驾车型不服导致商业险不予理赔,被告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的案件。
被告年某驾驶变型拖拉机在道路上运输货物与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某死亡,杨某家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保险公司在庭审中抗辩,被告年某所持驾照为A2照,但驾驶变型拖拉机应当持有G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后有追偿权,商业险则不予理赔,年某则认为持有A2照可以驾驶所有的货车,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要求年某承担大部分责任的判决。
本案给我们的思考有两个,第一,现在无照驾驶相对较少,但不少驾驶人对有些容易混淆的准驾车型不是很了解,如本案中年某认为自己持有A2照,可以驾驶所有的货车,但驾驶变型拖拉机却需要G照,在以后的驾驶培训和考试中应当注重此方面知识的普及;第二,被告年某驾驶变型拖拉机从事运输业务较为普遍,但此类的变型拖拉机在时速,功率上都与一般货车无异,这就需要对变型拖拉机在法律定位和现实管理上进一步完善。(作者:张宝林、杨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