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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故事|一封检讨书

2023-07-21 16:33:4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本人刘某,在某某纠纷一案的庭审中,因我没有如实陈述案件的情况,给诉讼造成了诸多不便,….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以检讨书的形式作出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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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庭审前其表明借款系银行取款出借。在该案庭审过程中,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刘某自以为丢失了的银行卡流水无法打印,便“自作聪明”地陈述出借给被告的借款系现金出借。在休庭后法官询问其庭审前后陈述不一的原因时,其才如实陈述借款确系银行取款出借,并表示自己庭后会补交证据。后刘某向法院补交了相关证明材料。针对刘某庭审的虚假陈述,考虑到刘某庭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为了让其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审判人员要求刘某就该错误行为作出书面检讨。

法官提醒:诉讼当事人及参与人,在法庭陈述或接受法庭调查时,应当按照事实情况,如实陈述相关内容。违反诚信原则、作虚假陈述的行为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刘波   喻凤

[责任编辑:袁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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