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9月30日讯近日,湖南省武冈法院受理了一起债权人近亲属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2021年1月,刘某向张某借款16000元并约定了逾期还款利息。2021年3月,张某意外去世。张某的父母发现刘某出具的借条后,多次向刘某催收借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唐娟拿到案卷材料后,积极联系被告,希望通过调解处理好本案。但由于刘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承办法官通过上门寻找、去村委会打听被告下落均无法联系到被告,遂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文书。因被告未到庭,本案进行缺席审理,通过仔细审查证据、核对情况,法院判决支持原告方全部诉求。
判决后,承办法官仍尽可能寻找被告本人,同时将判决公告发表于人民法院报,并将公告粘贴于被告的住所、村委会等地,督促被告刘某履行还款义务。
在公告发出几天后,被告刘某的母亲周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唐法官啊,我一直在外地很少回家,直到最近才知晓此事,我儿子根本没和我讲过,我已经到法院了…”,接到电话后,唐法官迅速联系原告,让其赶到法院。经过法官向被告亲属阐述判决书的内容和依据以及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周某当场将借款本息18000元以及诉讼费250元共18250元支付给原告,成功为原告方追回债权,保障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带来的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唐娟王恩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