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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进一步惩治这10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2022-08-02 20:56:41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访问:    


弘扬民主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出《进一步惩治违法违规组织非税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惩治10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此举措的目的是

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及市场主体倍增,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这10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分别是

  • 擅自设立、撤销收费项目,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收费环节、收费对象、收费期限;

  • 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准;
  • 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降费政策;
  • 强制或变相向市场主体购买服务并收费,特别是对应免费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变相收费;
  • 只收取费用而未提供相应服务;
  • 向市场主体摊派建设任务和资金;
  • 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
  • 为违法违规收费开具财政票据;
  • 将违法违规收费确认为财政收入;
  • 通过与单位预算安排挂钩方式以费促收。

《通知》要求

  • 各级财政、执收部门要对投诉举报线索、批转交办的案件线索梳理甄别、分类处置

  • 对各个渠道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
  • 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举报人不受理原因、依据和建议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曹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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