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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刑事辩护的新理念、新思维、新发展论坛召开

2021-01-12 11:22:2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2020年12月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2020年会暨“大数据背景下刑事辩护的新理念、新思维、新发展”高端论坛在武汉五月花大酒店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联合主办。本次论坛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智能科技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主导着全面而深远的变革为背景,是一次具有很高理论与实务价值的刑事学术盛会。来自省内外科研院校、政法机关、司法实务部门、新闻媒体及律师行业的两百余名领导嘉宾、专家学者和有关代表出席了此次年会暨论坛。我校副校长姚莉教授、院长胡向阳教授、副院长童德华教授、赵俊新教授、袁建伟副教授及我10多名研究生、博士生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少鹏主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代表律师协会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聚焦大数据时代律师行业的深刻变革,实现好价值平衡,让数据成为辩护律师开展工作的有益助力,时刻保持与坚守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

法治日报湖北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胡新桥对受邀参会表示感谢。他指出法治日报始终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变革,为全省新闻舆论工作提档升级及扩大影响力,为律师行业的发展“鼓与呼”,为创建法治湖北、平安湖北作出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代表全国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祝贺论坛成功举办。他系统回顾了刑事诉讼法治四十年的发展历程,指出我国律师制度从无到有、队伍从小到大,律师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他认为在大数据背景下,司法实务工作者应重视司法理念的探寻、思考与变革,带来理论与实务研究新成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莉代表学校祝贺本次论坛顺利召开,随后介绍了中南大的办学历史与学科情况,并指出此次年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提炼相关案件刑事辩护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为推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形成良法善治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持,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湖北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正军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及湖北省司法厅对年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祝贺,并指出作为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不断开创律师法学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开幕式之后,会议进入第二单元主题演讲阶段。这一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赵俊新主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发表了《走出刑事诉讼理念的误区》的主题演讲。他指出,法律人走出刑事诉讼的误区最重要的是不断更新滞后的法律理念,并结合近年来倍受关注的刑事案件阐述了“实事求是与无罪推定”、“不枉不纵与疑罪从无”、“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逻辑冲突,认为只有厘清上述逻辑关系并正确认识“律师制度的价值追求”,才能形成真正的法治思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公安技术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向阳发表了《以证据学为视角谈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的主题演讲。他结合自己30多年的教学、科研与实务经验,从“鉴定意见形式内容的规范性”、“鉴定检材和样本的客观性、关联性”、“鉴定方法的科学性”、“鉴定依据和标准的科学性”等十大方面,讲解了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他指出,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将会随着社会、科技和法律的进步不断发展,辩护律师应当提升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能力,才能在刑事诉讼中占据更加主动的地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岚发表了《辩护律师询问证人的规则与技巧》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被告人的发问技巧,并非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而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方法论问题,希望其讲解可以引起业内人士更多的重视与思考。

第三单元主题研讨分为两节。第一节由武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聂德宗主持。

发言嘉宾及交流题目依次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娄秋琴,《大数据背景下企业刑事合规审查》;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主任谷峰,《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在刑事案件中凸显的问题及实质辩护的途径》;武汉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汉印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陆海,《企业营商环境司法保护及其辩护》;海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崔文卿,《自贸港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思维》;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2006年湖北省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最佳风采奖获得者、恩施州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陈亮,《大数据背景下律师刑事业务的新思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童德华,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晓东先后作出与谈与点评。

第二节由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明权主持。

发言嘉宾及交流题目依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后袁建伟,《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有效辩护》;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凡,《大数据时代的刑事辩护:困境、机遇与展望》;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崔凯,《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立法、适用及应对》;海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涛,《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中应树立平等协商理念》;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清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有效辩护》。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浩先后作出与谈与点评。

第四单元“大数据背景下刑事辩护的新理念、新思维、新发展”之“控辨审学”四人谈。

本单元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法学博士毛立新主持。参与会谈的四位嘉宾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法学博士赵慧,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兼职教授、一级律师汪少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杨志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荣功。

毛立新主任首先表示对本单元这一具备湖北特色的“控辩审学”四人谈充满期待,继而结合其对刑事司法实务的观察及引用相关刑事司法大数据,先后提出了“是否存在过度刑法化及未来走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辩审关系”、“认罪认罚案件如何进行有效辩护”等焦点问题,请四位会谈嘉宾一一发表他们的见解和观点

何荣功教授就我国刑法立法的“过罪化”问题作出了分析研判。他认为“过罪化”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信息网络时代背景下的“去中心化”特征导致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中心,对社会管控治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而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不能及时应对这种挑战,故需要通过“犯罪化”手段予以解决;二是社会发展过快,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要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把刑法从幕后推到了社会治理的台前;三是“权力”天生具有扩张的本性。上述三方面原因导致刑法“过罪化”的产生。何教授指出,随着未来犯罪门槛的不断降低,我国刑法的过罪化趋势会得到进一步延续,但犯罪模式仍然是违法与犯罪相区分的二元化模式,绝不会走西方犯罪一元化的道路。

赵慧主任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机制建设的考量因素以及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解读,并从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剖析了刑法“过罪化”产生的原因及其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他指出,大数据分析显示,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呈现两个变化:一是自然犯减少,法定犯上升;二是重罪减少,80%以上的案件法院判处的刑罚在三年以下。他认为,认罪认罚制度的构建主要是为了应对整个犯罪结构的变化以及大量轻刑案件的涌入给办案机关造成的压力,而构建的多元化矛盾解决制度机制,使被告人得到“快审快判”的同时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他认为,随着法官、检察官司法理念的不断更新、司法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加强,认罪认罚“平等协商”有望得到真正实现。

杨志斌庭长首先回应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机制建设的考量因素问题。他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较好地实现了繁简分流,有助于司法人员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中,真正实现繁案精办,最大程度实现效率与公正目标。他还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发表了见解。他指出,对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一般应当采纳”的问题,应当分两种情形:一是对轻罪案件提出精准化量刑建议,二是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有重大影响、疑难的案件,采取幅度量刑建议。他强调,法官应始终秉持裁量权在人民法院的观点,对认罪认罚案件仍应进行实质审查。在此类案件中,如何平衡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与法院的量刑裁判权问题,他认为应当统一量刑标准,并建议将《量刑指导意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颁布,以有效促进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

汪少鹏会长首先回应了前面三位与谈嘉宾的观点,另发表了他对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行使辩护权的空间”以及“如何行使辩护权”等问题的见解。他认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行使辩护权的空间是客观存在的,律师的作用是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他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控辩之间从传统的审判阶段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主导的控辨之间“平等对抗”为主,转变为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主导下的量刑协商为主,辩护律师的舞台与发挥作用的空间变的更大,而被告人则应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他建议刑辩律师在办理案件中,要善于利用与结合大数据,专业、规范、高效地做好案件检索、调查取证等工作,体现出律师的智慧、责任与担当,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主持人毛立新主任对四位与谈嘉宾的发言作出了梳理与总结,并寄语刑辩律师应“顺应形势”、“应势而变”、“应时而变”,走专业化刑辩道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供高质高效的辩护服务,为刑事法治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自由发言与提问环节,在座嘉宾争相举手,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

第五单元闭幕式

闭幕式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柳平主持。他强调,党中央及司法部始终对律师行业的建设与发展高度重视,在当今国内国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之下,律师行业必将会迎来更美好的春天。

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进行会议总结,他简要概括了每个单元的主要内容,并表示历年来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省律协刑委会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通过举办刑辩高端论坛,力求搭建起湖北省内外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及律师界沟通交流的平台,努力为繁荣律师法学研究、培养刑辩高端人才、服务律师制度改革和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他最后再次感谢所有参会的领导与嘉宾,并宣布本次2020年会暨“大数据背景下刑事辩护的新理念、新思维、新发展”高端论坛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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