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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接地气增活力

2019-02-28 11:23:07    来源:人民日报    访问:    

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正在进行中的改革,地方人大为什么要对改革进行立法?如何立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浙江采访。

在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现场,从老百姓、企业家脸上满意的笑容中,记者感受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给浙江行政效能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改革越深入,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越需要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比如,多评合一、联合评估可以大大节省行政审批的时间成本,但这需要突破现行规定;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红利,但同时也有隐忧,如果改革举措没有法律法规的固化认可,将来会不会“翻烧饼”,又说当年的审批不合法;改革难免有试错的过程,对改革举措从立法层面认定,让改革参与者更有信心和底气。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了浙江省近年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的经验做法,破解了改革中存在的不少制度障碍,为进一步推进改革预留了充足空间。

如此接地气、冒热气的立法还有很多。北京立法支持非遗进社区,上海立法规定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最高罚200元,河北立法规定高空抛物、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罚款500元……去年以来,各地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地方立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受到舆论好评。

地方立法特色越突出,针对性越强,就越能解决实际问题,法规的实施效果也越好。在坚持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地方立法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在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地方人大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不仅体现在地方立法上,还体现在依法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上。在浙江,为了给“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驾护航,浙江省人大还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作出《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专题听取桐庐县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地方人大代表也积极建言献策,参与人大工作,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新的一年,期待地方人大更加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更好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让人大工作更具活力,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地方、在基层焕发出蓬勃生机。

徐 隽

[责任编辑: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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