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张晶晶)为进一步遏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壶关交警大队保持严查高压态势,杜绝因饮酒后驾驶而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壶关交警大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短短二十分钟内接连查获两起饮酒驾驶机动车。
10月19日,上庄中队民警在树掌三叉口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6时25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4***0小型轿车例行检查,驾驶人郭某某打开车窗时,酒味便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16时44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X****5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内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显示,经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分别对郭某某、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壶关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真正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共同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