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为了娃,能让娃有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能够健康成长,我同意让娃跟原告生活”。身陷囹圄的被告满怀深情地说道。
近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对被告耐心细致做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原告魏某与被告党某原系夫妻,2013年双方在合阳县民政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党某某由被告党某抚养。离婚后原告魏某经常接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并在孩子上学期间抚养孩子。2018年4月,被告党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合阳县看守所。在被告履行抚养义务不能且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为了方便抚养孩子,给孩子一个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原告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立案后,承办法官详细向原告了解案件情况,并就案件单方进行调解,希望原告能考虑被告实际情况,就抚养费方面做出让步,并保障被告对孩子探望权的行使。在原告对案件调解意见确定后,承办法官即前往看守所做被告调解工作。交谈中中,被告称自己很爱女儿,不愿让女儿离开自己。承办法官耐心劝导被告,希望被告考虑自己现在已不宜抚养孩子的现实情况,能多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同时勉励被告好好改造,争取早日让女儿重回自己身边,做一名优秀称职的父亲。通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被告终于解开心结,称为了让孩子能生活的更好,同意原告的调解意见。
我们期待孩子在母亲的陪伴下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作者:王晓飞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