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山西省食药监局了解到,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为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从5月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为全省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小餐饮、农家乐等。重点以原料采购查验、凉菜制作、地方特色食品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食品配送、场所卫生、食品留样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制作过程控制、食品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就餐场所安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置。
要求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严禁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水源,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严禁加工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来历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通过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三部门齐抓共管,增强了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为,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水平,为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提供保障。检查时间截止到今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