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惠及群众。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东方红人民法院销毁涉案物品进行监督。2021年6月16日,东方红人民法院,东方红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在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和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内共同举行涉案物品集中销毁活动。
此次集中销毁的涉案物品是近两年被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没收涉案物品。其中包括开锁工具18件、猎套4070件、猎夹11件地刺1件、弹弓1件、钢珠108件、诱鸟器1件、吸毒工具1件等。其他野生动物死体均已移交虎林市林草局处理。
此次集中销毁予以没收的涉案物品既是对不法分子的一种震慑,更是司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展示的一种形式。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新时期将司法工作继续扎实推进,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新业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通讯员:高树凤、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