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溪市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贵溪市公安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仅用两小时查处该案件。
2019年11月30日17时45分许,浙GZ69D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鹰雄大道贵溪市新中医院红绿灯路口追尾撞到前方何某驾驶的赣L83H57号小型轿车,造成二车受损及何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到达现场民警发现肇事驾驶员神色慌张,车内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查,尹某贵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32mg/100mI,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询,尹某贵于2018年10月因危险驾驶罪被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为吊销状态。因醉驾判刑并吊销驾照的嫌疑人尹某贵因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被贵溪交警行政拘留二十天。(周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