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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并使用变造号牌 拘留10天 罚款4000

2019-04-04 23:02:21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中国基层网贵溪4月4日消息(通讯员 周海鹰)近日,贵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查获一辆浙G9EEXX,其号牌G9竟然变成G8。最终,彭某因使用变造的车辆号牌、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晚上20时左右,城区中队民警在建设路烧箕山派出所门口参加鹰潭交警支队交通安全统一整治,发现一辆小型汽车由东往西向卡点驶来,随即将他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交警发现后车牌上数字“9”上面放置了吸铁数字“8”,要求驾驶人彭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彭某在找证件时,趁民警没注意逃跑,后被民警追回。

原来,3月29日彭某同几个朋友从吉安驾驶浙G9EEXX小型汽车来贵溪会朋友,在贵溪吃完晚饭后,车辆由彭某驾车回吉安,途经贵溪建设路时就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到,经询问,彭某(男,32岁)如实陈述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事实。

彭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予以交通违法行为人彭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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