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河长制建立之后,2018年底湖长制全面建立。截至目前,全国123万多名河长上岗,在1.4万个湖泊设立2.4万名四级湖长,3.3万名村级湖长。这意味着河湖管护进入新阶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健康河湖正变成现实。
要狠抓水资源保护。建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保护区划定,并编制相应保护工作方案,对保护区内所有排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关闭。完成管辖范围内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设置备用取水口,作为备用水源地。
要狠抓岸线管理保护。制定《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功能区评价制度办法》《关闭河道采砂企业工作方案》等制度,全面关闭河道采砂企业、清理整治河道治理范围内砂石堆场。
要狠抓水污染防治。制定《地下水管理规章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城市集中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的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补充登记和设置论证工作,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登记档案,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行全覆盖在线监测并报实际备案。
要狠抓水环境治理。制定《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做好水面漂浮物清理治理工作的方案》,按照“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辖区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要狠抓水生态修复。大力开展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完成水生态城市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等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让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陈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