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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失信惩戒”促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019-04-19 10:12:17    来源:中国网    访问:    

“法官,我要还多少钱,我愿意将所有的借款一次性还清,请马上把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撤销吧。”4月15日,湖南省株洲市一名男子急匆匆来到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执行法官帮他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

事情追溯到18年前。当时,肖某某(化名)从湖南株洲玻璃厂下岗,想转行做钢板生意,资金不够,便找到好友文某某(化名)求助,希望文某某可以帮他一把,借点资金给他。本着朋友情分,文某某分批共借给肖某某7000多元人民币,也没要他的利息。谁知道,当文某某后来去讨债时,肖某某以生意不好做,资金困难,多次找理由推脱。直到2001年下半年,肖某某玩起了“失踪”,找不到他人了。

甚至文某某到法院起诉后,依然找不到肖某某,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肖某某返还文某某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过十五年的执行,法院多次向辖区内各金融部门、房地产管理所、国土资源局调查被执行人存款记录和房地产登记情况,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也曾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但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躲债,每次都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自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实施以来,石峰法院将肖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同时冻结了肖某某的银行账户。

其实这十多年里,肖某某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随着打工慢慢有了点积蓄,今年五一假期,他想带着全家坐高铁到外旅游,却发现自己买不了高铁票。此时,肖某某才想起15年前与文某某民间借贷案件未履行完毕。通过网络和朋友了解,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日常生活受到诸多限制,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肖某某马上乘坐汽车赶回石峰法院处理这起案件。2019年4月15日,肖某某赶到了石峰区人民法院,表示愿意还清拖欠了十五年的借款,同时请求法院撤销其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这天上午,被执行人肖某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亲手将本金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近12000元交到申请人文某某的手上,并对文某某表示深深的歉意,申请人文某某也接受了肖某某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十五年的积案得益于强大的失信惩戒措施最终得以完美执结,石峰法院也依法解除了肖某某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近年来,针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石峰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失信惩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会被限制高消费行为,无法乘坐高铁,无法订购机票,无法入住高档酒店,甚至会影响到子女的升学、就业。随着一批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人员后,已经有43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手段的强大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石峰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作者:唐鸿、罗达)

[责任编辑:陈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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