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李琴萍)近日,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毒驾且未携带行车证驾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4月15日凌晨3点45分,大队联合区巡警大队在辖区金水苑十字附近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晋DCL***行驶可疑,在对其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李卫某,未携带行车证的违法行为,并且有吸食毒品记录。经对其的新鲜尿液进行毒品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李卫某对自己未携带行车证、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大队将该案移交韩店派出所。对于李卫某未携带行车证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