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检发布了“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七大典型案例,其中“班主任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该案在当地省高院终审判决“齐某有期徒刑十年”后,经最高检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提起抗诉,最终改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历经六年四次审理,从判十年有期徒刑到改判无期,虽然历经曲折,但正义并没有缺席。这背后,是各级司法机关和犯罪分子斗争的结果,也离不开检察系统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法律是守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这起典型案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也彰显了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司法为民等法治精神。
有人说,法律的尊严就在于它是有刚性、有硬度的规则,法律的正义就体现在“只要明白无疑地触犯了法律,就得接受必然的后果”的每一次判决中。从这个角度来看,法治精神首先是对宪法法律的遵守、对程序规则的捍卫。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需要各级司法机关规范严谨、专业细致。在这起案件中,从一审被判处死缓报请省高院复核,到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再到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抗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执行,最终判决结果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尊重,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捍卫。
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更重要的是为受害人带来了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面对过轻判罚提起抗诉的初衷。近年来,平反一系列冤假错案,体现检察机关有错必纠的法治担当;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电信网络诈骗等,提高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不断推进检察系统改革深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放在第一位,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贯穿到检察活动的全过程,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带来的是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不仅在检察机关努力下,及时得到纠正,更对推动预防性侵害未成人违法犯罪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最高检将本案作为指导性案例下发,确定了准确把握性侵害未成年人证据标准,指导各地准确有力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本案反映出的校园安全问题,最高检还结合相关调研情况,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由此来看,法治精神的落地生根,既需要在每一起案件中捍卫公平公正,也需要主动作为,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这次发布的7个典型案例,既有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也有通过行政抗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担当作为,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各级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这对于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面向未来,弘扬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系统必将带给人们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