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2022年04月27日早晨,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顺宁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查获1起“隔夜酒”酒驾。
7时45分许,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陕J201N7号小型轿车车内有酒气,民警当即责令驾驶人将车辆熄火,并当场对驾驶人姬**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分别为:22mg/100ml、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驾驶人姬**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姬**的违法行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壹仟元罚款。
交警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