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2022-01-25 11:29:07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商场、超市、旅行社、电商平台等纷纷推出各种各样的优惠活动,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联合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重科学防疫、懂安全消费、过团圆幸福年。

一、节日防护“不”可少

目前全国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出行要特别注意个人防护,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在选择旅游点时,要查询该旅游地点和路线的疫情信息,掌握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情况,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备好消毒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出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

二、就餐安全“不”能松

外出就餐应选择具备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信誉度高的餐饮店;提前订餐应明确约定收费项目、付款方式、就餐时间、菜品内容、价格、包间、桌号等;聚餐使用公筷、公勺。

三、 选购年货 “不”随意

消费者在商场、超市、网购平台选购年货时,要留心食品合格证是否齐全,包装、商品有无缺损,保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等。选择裸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有无卫生合格证、有无防虫防尘设施、散装食品标签等。

四、陌生链接“不”点击

春节期间,抢红包、抢车票、购年货、换积分等活动是有的商家促销手段,消费者面对陌生链接不要点击,避免上当受骗。

五、现金换劵“不”轻信

诈骗人员伪装成某店面营销人员发放现金券,利用现金券优惠诱导消费者现金购买,商家对发放现金券一事并不知情,消费者权益受损。不要随便轻信街边的传单、卡片宣传,对于收费项目应到店与商家确认活动真伪后再支付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六、索据维权“不”能忘

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接受服务时都要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将成为您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邱英]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京ICP备16016777号-3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172号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