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郑州讯 2022年1月1日起,《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擅自砍伐古树致其死亡的,将处以每株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小编从12月2日上午召开的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现存100年以上古树3962株(2018年普查数据),其中245株生长在城市建成区内。另外还有古树群26处共41422株,主要是新郑和庄镇枣树群、孟庄镇枣树群,登封少林寺、法王寺、会善寺古树群等。
《条例》规定,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树木。根据树龄长短,古树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古树。
普查数据显示,郑州现有名木93株,主要分布在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内,树种为东京樱花、雪松、侧柏等;全市5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古树后备资源相对较多,其中建成区共有9625株;建成区以外区域数量庞大,经初步统计约有几十万株。
若 违反《条例》相关规定,损害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将会处以相应罚款。如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将处以每株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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