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致”背后是遮不住的道德瑕疵
日前,一则易烊千玺借书超期未还被中戏图书馆催债的小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毕竟很多人的大学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多交了不少逾期罚金。没想到的是,这种热度还有人蹭,还蹭出了新高度。
这位微博名为“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的大V,在一篇目前已经删除的微博推文中表示,自己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在上海戏剧学院读书时,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他喜欢的古书,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因为他在校时,学校图书馆规定如果不能还书,要按照图书标价三倍赔偿,三倍仍不足10元的依然按10元赔偿,而他看中的书大都是原价几角几分的,所以“我就这样按十元一本的价格把上戏图书馆里的《全唐诗》《李白全集》《樊川全集》N套上世纪50年代古文书全赔回了自己的书房”,并表示自己到现在也不愧疚。
在我们通常的概念中,“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个贬义词,不知道这位大V的三观到底有多错位,怎么会如此坦然地承认自己的“精致”,而且还把这么一段上不得台面的往事搬到公众面前?
不对,这位“精致的”大V的三观可不止错位那么简单,大概还是“粉碎性骨折”。在被网友怒斥“钻了制度的空子还洋洋得意后”,他居然还要担当大众的“契约精神启蒙”,称“违约也是契约的一部分”,认为自己当年已经赔过三倍的价钱了,一切都是合理的。这样独到的见解也是令人大开眼界,原来违约也算是遵守契约,那么违法犯罪是不是也是遵守法律精神的一种?令人遗憾的是,他的这番歪理在微博上居然获得5万点赞,可见一个精致利己的观点哪怕再歪也有很多人愿意接受。
的确,当你无法归还图书时,图书馆只能要求你加价赔偿。但他也许忘了,图书馆是公共资源,赔偿的前提是损坏或丢失,加价赔偿不过是下下策。他把学校图书馆当成旧书摊,利用这些制度漏洞,让自己通过最便捷、性价比最高的方式,收集到自己想要的书。因为他的收藏爱好,这些年代久远的书籍别人可能就看不到了。
也许,从制度上看,谁拿钻漏洞“薅羊毛”的他也没有办法,但制度和法律都是底线,身为社会的一分子,还是该多一份道德的束缚,总游走在底线边缘,秀自己的道德瑕疵,绝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再退一步说,当年十几二十岁的大学生做下这样的事,还可以说不成熟,做事冲动,当他四十岁的时候还拿这件事在有三万粉丝的微博里炫耀,就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形容了,大概只能说“太精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