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要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主要内容等,为实现乡村善治提供制度保障。(4月11日 《人民日报 》)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村规民约对村民自治,促进村里的协调发展,可以说是迈进了一大步,凝聚着村民的共同价值观,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村规民约彰显着法治精神。村规民约,肯定是村委会带领全村的村民制定的,同协商讨论、表决通过,保障村民在自治中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激发村民自治的内在活力。村规民约既要合法,又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照搬网上规约等问题,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村发展的、大家都能共同遵守的,更不能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村委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制定合法的村规民约,用以约束村民行为,同时推动乡村社会形成有法可依,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能在村里协调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的才走法律途径,同时也可以让更多的法律志愿者加入村规民约,共同推进乡村进步。
村规民约强化以德为先。德是治理村规民约的先决条件。如果每个村民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都把道德放在首位,那治理村里的和谐发展也就迎刃而解了,顺畅多了。讲究德,可以助推乡村文明之风,如果一个村庄,人人都以德为先,不管是村里的经济发展,还是乡风文明,都可以往正能量方面发展。在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乡邻和睦、乡村安定、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让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文明,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让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时时发挥作用、事事能起作用,从而让乡村越来越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作者: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