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客户端综合报道 7月17日,记者从山西保监局了解到,近期,市场反映某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求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同时,涉嫌以保险的名义多收取费用。在此,山西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此类事情应警惕和防范有关风险,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
山西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核实销售保险产品的机构是否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索取相关的保险凭证,拿到保险单后,要注意保险单应当包括保险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等事项。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自愿购买,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买保险的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购买保险。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打击非法商业保险专项行动,如您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利用保险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造成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山西保监局进行投诉或举报;涉嫌犯罪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山西保监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351)4212378、12378。(三晋都市报记者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