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欠条是不是过期了?
权利也有“保质期”?
超出诉讼时效我应该怎么办?
来来来!!!
本期驿法小课堂带您了解诉讼时效
一起学习“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
NO.1 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不是为了鼓励债务人拖欠债务,而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并且有利于法院更好地收集证据,解决纠纷,避免出现因年代久远而难以收集证据的情况。
NO.2 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民法典》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NO.3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196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NO.4 超出诉讼时效会怎么样
(一)对权利人(原告)
权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则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则权利人可以保有该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
(二)对义务人(被告)
义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是否提出由义务人自己决定。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NO.5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民法典》194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民法典》19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由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官在此提醒您:诚信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素,也是民事诉讼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一旦遇到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我们要妥善保留好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尽早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驿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