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张伟)2020年4月16日下午 14时许,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二分队与西社中队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晋JPW831银灰色小型汽车看见交警,突然点了一下刹车。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靠边停车,对其证件进行认真核查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驾驶人褚某持实习期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43毫克。民警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注销其驾驶证。
该驾驶员懊悔不已,因贪一杯酒,辛苦考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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