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玉山9月20日消息(通讯员 王鹏庆 陈炳勇)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玉山县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找并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丧葬服务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全县殡葬改革成果,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服务于秀美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治强大合力。该县建立了由党委和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召开了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对涉及职责的发改、国土、公安等14个部门进行责任分工;并制定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对每一项检查项目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该县出台《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山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的职责,探索形成了一个部门牵头,其余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效果。
加强部门协作,压实联合执法职责。该县民政部门作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发改、国土、民宗、林业等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节地生态殡葬设施从规划、审批、建设、启用到日常管理进行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有效形成强大震慑力,有效打击殡葬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宣传工作,注重舆论舆情引导。该县加强了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分类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该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规章政策的规定,分类分项严肃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涉及林地未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等情况,报请当地政府研究,经政府研究后确定保留的,在规划、计划指标,用地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建造豪华墓、超标墓、天价墓、销售活人墓等行为,综合建造时间和超标程度,通过罚款、拆除、没收违法所得等举措给予惩治。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经营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违法行为,责令退还款项并处罚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行为,责令立即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丧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等行为,做好丧属劝导工作,没收违法违规所得,并依法予以处罚。
加强资金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该县为做好殡葬工作,一是农村公益性墓地面积控制在3-10亩,每亩由县财政补助3万元用于征地及公墓建设,不足部分由乡镇配套。二是村级红白理事会工作经费按村总人口每人2元标准,理事会成员给予误工补贴1200元/年(只限1人),由县财政予以补助,每年153万元将列入县财政预算。三是棺木回收县财政按每副1800元标准统一收购,县财政已预拨资金2300万元。四是三年内实行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普通骨灰盒费、三天内遗体冷藏费全部免费,由县财政补贴,每年398.4万元将列入县财政预算。财政供养人员、社保参保人员不在政府补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