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7月27日讯(通讯员 汤伟志)7月25日,湖南省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破获一起“溜门”盗窃店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良(男,29岁,新宁县万塘乡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23日17时许,金石派出所接到市民陈某报警,称其放在金石镇某电梯公司门店里的吊机被盗,损失价值约1500元。
百姓事无小事,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开展勘查取证等工作,经过调阅大量监控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发现刘某良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不懈努力地摸排线索和多日的蹲点守候,7月25日8时许,办案民警在金石镇某网吧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良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良向民警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刘某良交代,自己曾因犯盗窃罪入狱,出狱后因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又干起了“老本行”。 7月22日凌晨,刘某良一个人在金石镇城区街上乱逛,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当他走到某电梯公司门口时,发现该公司大门没有上锁且无人看守,而门店内放置着吊机。此时,刘某良发现门店不远处停放着一辆斗车,其随即使用斗车将盗窃得来的吊机运送至某废品店进行倒卖。
现犯罪嫌疑人刘某良因涉嫌盗窃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