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又一次专题召开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会,对某建设公司不服市住建局招投标投诉处理案件进行讨论,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等相关专家参加了讨论活动。
会上,复议案件具体承办人员首先就案件事实、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答复、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提出了具体的承办意见。参会同志各抒己见,就焦点问题充分表达了自己看法和意见,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做了充分预判,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并整理成集体讨论记录。
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会是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机制,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举措。一是突出专业性,参会人员均为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及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素质;二是重视参与度,会前各参会人员均深入了解案情、独立分析思考,并在会上发表意见,由具体案件承办人负责将所有人意见记录留痕,作为案件审议重要参考;三是强调针对性,集体讨论针对案情实际需要,不流于例会形式。如案件疑难复杂,经处室领导同意,承办人可及时召集讨论,吸纳各方意见,确保办案效率。
近年来,扬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坚持每周召开通案会,案件经审理作出决定前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形成了务实有效的例会制度。通过开展常态化案件讨论,审议疑难复杂案件,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权利救济功能打下了坚实基础。(胡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