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王晓飞)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推进行政公益诉讼。4月12日,合阳法院、合阳检察院联合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推进会。合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红、行政庭庭长王现平、立案庭庭长张景虎以及合阳检察院分管此项工作的副检察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家就两高解释中的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证据保全、移送执行等重点问题和不同观点进行了交流。随后,大家对陕西省3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该县成功办理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点评,并就当前该类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会上,王永红副院长强调,行政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党和人民赋予法检两院的重大政治责任。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沟通寻求共识,共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不断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事越说越好,理越说越清。大家纷纷表示,这次推进会效果良好,受益匪浅。今后合阳法院、检察院要强化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克服阻力障碍、加大办案力度,共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为合阳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通讯员:梁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