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后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刘大江)7月22日,记者从大欣城小区违法建设拆除现场获悉,在忻州市规划局执法人员现场督查和广大业主的见证下,该小区建设单位将2#楼东南侧1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全部拆除。
经了解,该临时建筑为大欣城项目建设期间临时管理用房,未办理规划手续,临时占用了小区绿化用地。按照《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前,应当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场地。
据悉,目前,大欣城项目尚未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但本着解决好群众诉求和维护规划审批的权威,忻州市规划局自接到群众反映以来,多次赶赴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督促建设方自行拆除违建,并依法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拆除工作于7月19日开展,经该局执法队员现场督查,违法建设于22日全部拆除到位、恢复原貌。
拆除前
拆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