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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住房“限购令”落地

2018-05-19 13:30:42    来源:山西晚报    访问:    

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

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

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

太原市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

5月9日,住建部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约谈太原市政府负责同志。5月1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8〕23号),太原住房“限购令”落地。

5月18日,本报记者向太原市相关职能部门求证后获悉,调控政策提出了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控制现房短期交易转让、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加大市场供应、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等九项具体措施。

家庭购房套数有限制

调控实施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

18日,记者求证了这份实施意见的真实性后,发现各大楼盘已经开始着手“迎接”新政。楼盘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不少楼盘正赶在通知下发之前网签现有签约客户,而有的客户已经卡在限购之外,不能进行网签。”“此轮限购主要针对改善型需求购房者。而目前,太原有较多商品住宅都属于改善型住宅,所以预计短期内太原成交会有明显变化。”山西酷瑞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牛佩华表示。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四成

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从2017年四季度开始,商业贷款利率实际执行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政策,已经和本次限购政策类似。而部分股份制银行贷款利率比此次政策还要高,部分借款人贷款利率上浮20%至25%。

举个例子,比如买一套住房总房价为120万元,此前首付两成24万元,贷款96万元。如今首付提高至三成,需要36万元,贷款84万元;如果是二套房,需要首付48万元,贷款72万元。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

购买首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1.1倍计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规定执行。

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此前太原公积金执行首付最低两成,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新政执行后,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最低四成,且贷款利率上浮10%,即5年以上利率为3.575%。以贷款80万元、30年期为例,原本需要支付39万元利息,月供4389元;现在需要支付43万元利息,月供4606元。

房产过户两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交易,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和转让、管务纠纷房产转让,及居民实际入住多年因开发企业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延误办证导致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不足2年的,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太原将继续执行限售政策。房产过户两年以后才可上市交易,严格控制了炒房、投机者哄抬房价行为,保持市场稳定。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太原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土地成本、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或本项目前一期实际成交价格。

对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明显悖离土地成本、开发建设成本的开发项目,暂缓核发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

太原市发改部门重点对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成本核算,引导企业理性定价,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经审核备案时,原则上不予受理上调备继价格的申请。

太原继续实行商品住房销售房源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明示不涨价销售的承诺。全部准售房源必须一次性对外开盘销售,不得采取分批、分次开盘等方式捂盘惜售。商品住房售楼场所醒目位置必须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实施意见明确,严控商品住房价格不合理上涨。网签价格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对于超出明码标价的合同不予网签,对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擅自提高销营价格的,一律暂停项目网签,暂缓商品住房的预售许可手续办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已网签备案的期现房不得交易。存在法院预查封、查封、银行抵押等网签备案不能注销情况的合同备案,不予撤销。存在明显炒房行为的合同备案不予撤销。

鼓励房企推出“分级装修”菜单

今年,全国提出全装修商品住房,太原及时对这部分房源的销售价格进行了管理。

据介绍,全装修的商品住房要将毛坯价格与全装修价格分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全装修商品住房在办理预售前未明确装修价格的,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场所醒目位置,将毛坯价格和全装修标准、价格予以公示。鼓励推行全装修商品住房菜单式装修管理,开发企业可推出分级装修方案供购房人自愿选择,网签合同中要明确毛坯单价、毛坯总价和全装修总价,网签合同签订后与购房人另行签订装修合同。

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住房附属设施,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变相抬高房价。

骗取购房资格5年禁买本市住房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规预(销)售商品住房,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款等费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承诺投资回报、发布虚拟房源信息、代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强制提供代办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警告、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国家31部委《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予以惩戒。

对出具虚假证明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对教唆、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关部门要采取停办手续、降低资质等措施给予严厉处罚,涉媒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李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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