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海生在陕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陕州区法院春节期间持续开展“春雷行动”情况汇报》上作出批示:陕州区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出实招,有实效,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社会反映很好。希望法院干警再接再励,争取取得更大更好的战绩。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陕州区法院在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充分利用春节易于查找被执行人的有利时机,开展了“以拘留为手段、以结案为目的”为期10天的“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全体执行人员出警备战,保持常态化,所有执行干警手机24小时不关机,有紧急任务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始终保持集中行动与突击执行相结合,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先后组织开展“凌晨出击”、“正午行动”、“子夜行动”、“周末攻坚”等突击执行16次,逐案逐人全面摸排被执行人的下落,强化与公安机关、通讯公司的执行联动、做到有的放矢,绝不落空。此次活动,陕州区法院铁腕运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共出动警车156次,出动警力271人次,司法拘留38人,执结案件46件,执行到位金额557万余元,真正实现了“拘留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陕州区法院用实际行动保障着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海生所做的批示,既是对陕州区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更是激励和鞭策。陕州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陕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张沙沙、梅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