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7日22时许,甘泉县公安局桥镇派出所接110转警称:在甘泉县桥镇乡刘老庄附近的公路上一男子被两名男子持械抢劫,被抢现金1800元。
接报后,鉴于案情重大,桥镇派出所联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取证、调阅监控,没有发现任何线索,随后,民警通过查阅高某手机时发现,当天他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账户有3800元的网络还贷记录,民警初步怀疑事主高某是不是在谎报警情?在民警的不断追问下,高某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高某称:12月6日上午,高某妻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给高某3000元整,让高某用于跑业务开销,高某却将钱用于还网贷,没有用于跑业务开销,在自己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又无法向妻子交代,于是编造了遭人抢劫的谎言,继续和妻子要钱。
在民警强大攻势下,高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报了假警。目前,高某的行为造成了警力的严重浪费,已构成虚报警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