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新化县召开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暨退伍档案移交会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名光讲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泽锋主持会议,县纪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及有接收任务的县直单位人事股长、乡镇组织干事与会。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的自觉性。退役士官安置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退役士官切身利益,是一项必须坚决完成好、落实好的政治任务。一是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清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的政治性;二是要从巩固强大国防的高度,认清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的军事性;三是要从履行法定义务的高度,认清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的强制性;四是要从执行县委决定的高度,认清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的组织性。
会议要求,要强化制约机制,确保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督查通报制度。二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坚持人事制约制度。对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视情况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聘)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四是坚持依法处罚制度。对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会议强调,要切实维护退役士官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一是办好工资手续。各单位在接收档案后,要迅速为所接收的安置对象办好录用上岗手续,他们的工资从2024年10月起接供;二是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接收安置单位要从 2024年10月份起按县社保部门相关政策办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三是做好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为所接收的对象办好从2024年10月开始接续的医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