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为全面提升龙华镇餐饮单位服务质量和乡村旅游接待能力,规范乡村餐饮单位经营行为,促进餐饮单位行业提档升级,龙华镇实施餐饮监管“1233”工作法,确保舌尖上的文明安全。
建立“1”个协会。龙华镇组建了餐饮协会,成立了协会领导机构,构建协会管理体系,完善会商机制。截至目前,龙华镇召开餐饮协会会议6次、培训会3次,制定餐饮公约十二条,现场指导餐饮单位19户次。
压实“2”个责任。首先压实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其次,压实干部包保监管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实施餐饮单位“一对一”的包保责任落实。
构建“3”个体系。一是构建镇、村、组纵向监管体系,强化对从上到下的纵向监管工作,已开展走访检查113人次220户次;二是完善横向监管体系,建立市场监管局驻镇站所、派出所、经信局等部门横向监管体系,对餐饮行业单位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已开展巡查检查13次262户次;三是建立餐饮协会监管体系。餐饮协会对相关单位进行备案审查、邀请专家指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餐饮协会已开展备案审查68户,邀请专家指导1次,邀请两“委员”指导2次9户。
突出“3”个维度。一是突出社会监管维度。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二是突出“红黑榜”通报维度,建立餐饮“红黑榜”评选制度,每季度进行“红黑榜”评比公示。三是突出“除名”制度,对拒绝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实施餐饮协会“除名”制度。(毛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