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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严格水质考核 落实提示约谈通报制度

2022-10-10 09:20:53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必须强化巡河督导督查,立查立改存在问题,否则,一旦水质反弹恶化,就会受到提示、约谈或者通报,直接影响河长制年终考核结果,我们压力很大。”10月9日,在雨过初晴的毛河彭山区凤鸣段江渔村万水碾人行桥头,正在巡河的凤鸣街道河长赵耀州告诉我们。

2017年以来,眉山市彭山区根据眉山市监测中心和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意见》关于水环境质量考核的相关规定,对9条流域、16个河段、13条主支渠、30座湖库,五年来持之以恒抓好水质综合考核,扎实落实河长制提示约谈通报制度。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从去年至今,所有流域平均水质100%达标三类以上。

提示。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规定,落实区总河长办分别对季度平均水质达到五类、劣五类的各乡镇河段长和河长办负责人进行提示。提示对象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约谈。对水质连续两个季度为五类、劣五类的,由区总河长对区级河湖库长进行约谈;区级河湖库长对镇(街道)级河湖库长进行约谈,区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对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形成约谈纪要印送约谈对象和相关部门,并督促约谈对象按约谈要求落实到位。

通报。对流域(河段、主支渠、湖库)半年平均水质为五类或劣五类的,由区总河长办公室通报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各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通报对象在接到通报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区总河长办,由区河长办实施复核。

该区按提示、约谈、通报次数,扣减相应流域(河段、主支渠、湖库)区级牵头部门和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得分。

(彭山区河长办刘晨、凤鸣街道袁茜 图文)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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