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当前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明确标准依据,让干部“下得有据”。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于明确标准依据,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要精细化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建立干部任用负面清单制度,区分“必须下”“自然下”“应该下”3种情形,对因违法违纪、重大事故问责等“必须下”的干部坚决“下”;对到龄退休、任期届满等“自然下”的干部规范“下”;对能力缺失、履职不力等“应该下”的干部,由组织部门提前介入,设置观察期,通过批评教育引导仍没有转变的,坚决做到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
实施立体考核,让干部“下得服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于考准考实干部,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结果,确保让干部服气、群众满意。要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工作调研、政治素质考察“五项成果”,健全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对干部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性格特点、群众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准确梳理出不适宜现任岗位、不能正常履职等“下”的情形。
加强跟踪管理,让干部“下仍有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于严管厚爱结合,既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又对“下”的干部关心关爱,最大程度激励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要将“下”的干部列为重点跟踪管理对象,根据“下”的不同类别,明确分类管理内容和措施,进行跟踪纪实管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成长轨迹,促使其放下心理包袱、振奋精神,正确对待岗位的调整,增强工作信心,有所作为。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重新选拔使用。(芦溪县上埠镇人民政府
黎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