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张晶晶)8月21,壶关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及多项交通违法的行为,驾驶员牛某不仅无证,且酒后驾驶农用车,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当日,上庄中队民警在晋五线道路展开巡查,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涉牌涉证、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7时29分许,民警对一辆农用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牛某竟然满脸通红、浑身酒气,民警经快速呼气酒精检测,显示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牛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三轮农用车资格。面对结果,牛某承认了自己中午时在朋友家喝完酒,心存侥幸开车回家。
民警对牛某进行了现场教育和严厉批评。牛某表示受益匪浅,保障今后一定严 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会再心存侥幸拿自己生命开玩笑了。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牛某因酒后驾驶农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300元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