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5月17日新疆讯(通讯员 张梦玲 周国峰)在第29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为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5月15日,一八一团普法办来到团阿山社区开展了以“关爱残疾人,法律有保障”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干警结合残疾人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发放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劳动权益》、《残疾人就业条例》、法律援助宣传册等资料,引导残疾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等途径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您好,我想问一下精神残疾人在工作中病发,现处于治疗过程中,那该单位有权将他辞退吗?”“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因病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参加工作的年限所定。”活动中解答法律咨询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和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同时为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