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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首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 在圳上镇举行

2018-10-22 16:06:02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陈痕未  陈佩)10月16日上午,新化县消费者委员会在圳上镇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娄底市工商局副局长谭向东、新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聪、娄底市消委秘书长邓星辉、市消委宣传办主任谢栋鑫、新化县市监局副局长方国清、县市监局产品质量股股长曾新跃、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康继雄、县消委办负责人龚青梅、县盐业公司李俊昊、新化县步升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康喜群、圳上镇政协主任刘中宏、副主任陈痕未、县人大代表陈代光、县政协委员陈识亿、新化县金炉酒业有限公司陈文中、圳上商会会长王以槐、圳上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段道庆等参加活动。本次活动拉开了全县“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优质工业产品下乡,优质农产品进程”系列活动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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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座谈会在圳上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市监局方国清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开始,刘中宏主任致欢迎词,对市县选取圳上镇作为全县活动第一站表示感谢,同时表示也是一种鞭策和激励。刘主任指出,圳上镇在当前品质消费和消费维权等方面存在认识不高、宣传不够、监管不力以及市场不广等问题。刘主任指出,圳上镇作为边远乡镇,“优质农产品上城”的渠道不多,很多优质农产品没有形成市场,希望市县能够给予支持。刘主任还就打造我镇水酒品牌、从健全机制和加强常态化监管两方面努力做好品质消费、消费维权等工作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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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咨询台以及宣传资料发放处)

县消委成员单位领导相继发言。康继雄副大队长表示农业局将全面监督保障农产品安全;曾新跃股长表示要加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创新品牌意识。市消委秘书长邓星辉介绍了本次活动的背景和意义。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假冒伪劣品屡禁不止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欺诈、网络消费失信、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突出问题,邓秘书长强调,市消委将继续深入开展老年消费、网络消费以及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加大打击力度。龚青梅主任就提高消费品质和维权意识做了很好的形势分析和业务辅导。李俊昊经理、康喜群董事长以及陈文中、王以槐、段道庆等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陈荣璜所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做到监管到位。县人大代表陈代光就身边老百胜消费受骗的现象提出了职能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的建议;县政协委员陈识亿现身说法,表示学校周边环境需要净化,同时企业要带头做好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以身作则,各相关部门要执行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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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谢聪县长、谭局长以及龚青梅主任现场宣传)

谭向东副局长从消费权益层面提出了许多建议。他表示:举办这样的活动主要是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对农村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

谢聪县长提出了“三个主动”和“三种意识”,即县消委要主动宣传、主动维权、主动引导,企业要树立品质创优意识、安全生产意识、优质服务意识。

最后,方国清副局长就如何落实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各位要通过不同渠道传达会议精神并落实到位,将此次活动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优质工业产品下乡,优质农产品上城”系列活动,打造乡村品牌。要广泛宣传,严肃执法,有效打击,净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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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

圳上市监所门口设置了咨询台、产品展示台、宣传资料发放台。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消费者维权实用攻略》等资料、悬挂横幅、集市分发宣传单页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教活动,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随着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现象也随之增加。由于农村消费者普遍面临消费知识欠缺、辨真识伪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农村消费者品质消费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

市消费者委员会呼吁广大农民朋友,应尽量到正规商店和商场购买商品,对流动贩卖、上门推销的商贩要查验其营业执照,仔细查看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厂名、厂址、合格证明、质量认证标记等内容,并索要正规发票和有关凭据,以免上当受骗,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消委、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正值圳上赶集,前来咨询的群众很多。工作人员热情解答,解决了不少群众急需解答的问题。大家表示,此次活动意义非凡,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权益,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同时也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合格产品,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彭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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