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的通告》要求,3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公共场所以及准予复工的商贸服务企业,开展“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
近期,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专项检查工作,先后检查居民小区、医院、商场超市、景区等735家单位场所,对清江浦区水韵天成银杏苑、淮阴区御花园等9名未严格执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要求的管理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部分案例。
清江浦分局
3月22日10时许,清江浦分局闸北派出所民警在对清江浦区某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保安未按规定查验进出小区人员“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清江浦分局依法对该物业相关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依照相关规定落实查验工作。
淮安分局
3月23日10时许,淮安分局建淮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药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杜某对顾客未查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杜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淮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决定对杜某处200元罚款。
淮阴分局
3月23日上午,淮阴分局王营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小区开展“淮上通”电子通行证应用查验工作。民警在对御花园A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无工作人员对来往小区人员进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淮阴分局依法对该物业负责人刘某军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依照规定落实查验措施。
3月22日上午,淮阴分局王营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迎春嘉园小区物业保安未按规定查验进出小区人员“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淮阴分局依法对物业经理季某华处以罚款200元。
3月22日8时许,淮阴分局小营新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长江东路海通花园小区保安未按照规定对进出小区的人员查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淮阴分局依法对海通花园物业经理陶某处以200元罚款。
3月22日,淮阴分局果林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小区未按照规定对进出小区的人员查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淮阴分局依法对倪某处以200元罚款。
新城分局
3月23日下午,新城分局富城路派出所依法传唤星雨华府物业经理蔡某。3月22日下午,民警通过视频巡查时,发现该小区保安未按规定查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新城分局依法对蔡某处以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凡进出公共场所以及准予复工的商贸服务企业的人员,应当主动扫描、使用“淮上通”电子通行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查验的责任,对没有扫描使用“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或者拒不配合“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并测量体温的,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拒绝其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