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风镇人民政府 黄海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既是对工作中不主动担当作为,缺乏信心与斗志的行为的打击,也是对踏实干事,勇于担当的好干部的支持。要坚持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注重严管厚爱正面引导、科学精准研判、着力畅通渠道、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正面引导,让担当作为干部“有位子”。要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对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选用能够统筹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具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干部。让更多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科学精准研判,让“下”的干部“有依据”。要进一步细化“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贯通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和日常分析研判,提升考核、研判的系统性、准确性,及时整理汇总考核、调研结果,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全面、系统、多视角地强化考核和研判结果运用,将能力缺失、工作不力等情形作为干部“下”的依据,让更多的干部有危机感,增添干好本职工作、更好服务群众的动力。
着力畅通渠道,让“问题干部”“下的去”。要坚持把问责追责作为推动干部“下”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工作力度,及时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对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干部予以免职。同时,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按规定进行交流转岗,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严管厚爱,让“下”的干部“能上去”。要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管理,引导其消除负面情绪,继续发挥作用。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注重观察“下”后干部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积极设岗搭台,对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的干部,经综合考核认定后该使用的继续使用,让“下”的干部有干劲有盼头,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