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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上能下”,激发敢作敢为精气神

2022-10-09 14:52:10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夏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完整、准确、全面划定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标准,对健立健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良好的“压舱石”,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从严治吏,坚定理想信念。党中央对《规定》规定的及时修订,就是与时俱进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能干事干大事的新时代执政干部队伍,激励各级干部永葆“赶考”的方向和坚定,依靠艰苦奋斗的意志、顽强拼搏的勇气形成干事创业的新局面。党的各级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决定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指示和决策部署,出台实施专门规定,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一定的成果,推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取得全面提升,形成良好的精神面貌。然而,在长期的传统观念、旧思想的感染下,一些干部在对职位的认识中仍存在“上优下劣”“不退休不下”“不犯错不下”等错误观念,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自身事业可持续发展。《规定》非常明确指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标准,特别是针对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有力举措,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导向,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功成不必在我。

细致入微,做好制度优化。让有担当作为的干部有“施展拳脚”的地方,让没有责任没担当的干部剥夺其领导职务。《规定》试行7年来,着重在下的矛盾上解决了很多长期未能够解决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干部的综合能力是能上能下,关键在“下”,今年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宜担任现职的情况,对分析研判、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得到提高,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下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规定》强调做好后续的教育管理工作,对认真面对错误、勤奋努力工作,工作成绩突出且经过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再使用、再晋升职级或者再提拔职务,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发展。

贯彻落实,做好制度执行。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有效落实,把《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点来抓,充分有效利用制度的规范、激励、约束作用。《规定》明确指出要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强调要坚持抓早期、抓苗头,要及时发现、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帮助干部认识问题、认真改正。干部的上与下是一个整体,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全周期管理,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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