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域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是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的整个调解过程。这是呼铁法院运用“互联网在线法院”审理跨域案件,既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又节省了双方人财物力。此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点赞。
早前,原告吉林市某货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某建设公司,第三人吉林某设备公司、吉林某安装公司、黑龙江某工程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16.2万元。该案涉及委托合同、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且当事人大部分在吉林、黑龙江等地,距离较远,来法院诉讼较为不便。
呼铁法院立案后,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省诉讼成本,减少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承办法官制定了微信视频调解方案。首先根据案卷证据材料探究调解契合点,与双方当事人利用微信视频分别进行交流、沟通,明事实,说法律,讲道理,使其明晰各自享有的实体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其次是由原告提出的调解意向,通过微信视频传输给被告及第三人进行协商,形成意见后再传输给原告。承办法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反复说服,最后形成了双方自愿接受调解的方案,并制成调解笔录、调解书,再传输给双方当事人,由其审阅后出具确认书,双方签字后再通过微信视频传输给承办法官,下载后入卷存档。最后通过微信视频与双方当事人确认调解笔录、调解书的签收情况,将整个过程录相制成光盘存档备查。到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被告于当日履行了义务。
该案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得以调解,文书顺利送达,这是呼铁法院对“互联网+智慧法院”创新模式的再次尝试。通过突破传统的当事人到庭审判方式,让双方足不出户利用微信视频的便利,法院用最短的时间化解纠纷,切实方便了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获得感、方便感、快捷感。(路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