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周村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召开分析交流会,研究问题、改进措施,使行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今年,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900多件,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高达97%。
建立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周村区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案件有关数据和情况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特别是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复杂争议纠纷,及时向区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有关调处情况,及时跟踪调解,掌握进展情况,全面评估调解效果。
建立完善公开运行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据、范围、原则、流程和行政调解人员名单及其行为规范,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解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完善指派分流制度。在各镇、街道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专门调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对群众要求调解和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登记,并进行汇总梳理。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分流处理意见,安排对应业务调解员专门予以处理。
建立完善“三调联动”制度。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完善与人民法院在调解、执行等工作环节的联动机制,落实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或需要行政、司法机关共同调解的案件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