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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法院执行干警春节不休假老赖难过安生年

2019-02-19 09:37:14    来源:中国网    访问: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在这一天,许多在外打拼的游子纷纷回到了故乡与家人团聚,大家都放下手中的工作迎接新年的到来。当大部分人都沉浸在迎接春节的喜悦中时,对于瓮安法院的执行干警来说,在这个本该与家人团聚的喜庆日子里却显得格外的忙碌。

近日,贵州省瓮安法院利用春节期间“老赖”返乡过年的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行动,收获颇丰。

2月8日,瓮安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铜仁市公安局电话,得知司法布控人员王某俊入住铜仁市温州新力酒店后,已被碧江分局桐梓巷派出所控制,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该所,因被执行人王某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2月10日,瓮安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被执行人唐某将乘坐当日瓮安至都匀的客车,接报后,执行局分管副院长及执行局局长迅速组织警力,在瓮安南收费站设卡拦截,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因被执行人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月12日,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发现被执行人文某在瓮安县城某处,该案被执行人文某已规避执行长达1年零3个月之久。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在申请执行人告知地址将被执行人带回,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文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手机,查明,被执行人文某中国农业银行某账户有存款5000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5000元。在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过程中,被拘留人文某认识自身错误,并联系家人将剩余款项15150元及执行费200元全部于当日履行完毕,并写下悔过书,瓮安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文某的拘留措施,当日,被执行人任某松主动到法院将所涉及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8件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合计金额4.72余万元。

据了解,自今年1月份以来,瓮安法院执行局依法拘留被执行人共38人次,罚款2人,在法院高压的司法威慑下,促使了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案款。

春节期间,瓮安法院执行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的机会,坚守在繁重的执行岗位上,加班加点,用辛勤的汗水和默默的付出攻破了一个又一个的执行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着司法正义。执行,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坚守执行岗位,得一方岁月静好,致敬,向这群可爱的人!(邓伟、石仁均)

[责任编辑:陈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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