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某喜领执行款
“感谢法院,是你们让我们又看到了公平和正义!”3月19日,当申请执行人倪某领到10万元执行款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6年4月,许某(化名)以缺少资金经商为由,分两次向倪某(化名)借了10万元,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倪某多次讨债未果后,一纸诉状将许某诉至湖南湘阴县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许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向倪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但许某没有履行义务,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许某限期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被执行人许某却和执行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不是口头答应尽快还清欠款,就是约定与倪某一起来法院协商执行和解事宜后又爽约,最后干脆不再接听电话,妄图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泄气,经过努力,查询到被执行人许某名下有房屋一套,手续齐全,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当即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许某的商品房。在房屋进入评估程序之前,执行法官将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许某。
2019年3月19日,在未与任何人联系的情况下,被执行人许某出现在执行局接待室。原来一开始许某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还不以为然,随后前往房产部门查询发现自己的房屋真的被冻结了。此时许某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主动拿着10万元现金,交到了法院,案件圆满执结。(熊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