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等10部门相关要求 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56人 征集名额 本次共征集5个单位,其中:党政机关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私营企业3个,共计岗位56个。 征集对象 高校毕业生范围从《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15号)中明确的“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机会。 见习待遇 2.见习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与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报名途径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