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学术不端“零容忍”
日前,中科院学部举行“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的应对机制与管理”研讨会,与会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
为什么学术不端问题时有发生?
清华大学物理系朱邦芬院士认为,戴着人才“帽子”和没戴上“帽子”的,其待遇差别较大;对科研人员重复奖励等诱使一些科研人员快出成果;再加上学术不端行为的风险与“收获”不相称,所以才有一些人对此趋之若鹜。
学术不端问题不仅影响了科学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社会对科学研究的信任。对重大学术不端问题,该如何去应对和惩戒?
朱邦芬认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首先要区分“学术不端”和“学术不当”。学术不端主要是在计划、完成、评审科研项目或者报告科研成果时,有伪造、篡改、抄袭与剽窃行为,以及欺诈评审等若干新的变种。而学术不当行为是介于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与学术不端行为之间的“灰色地带”,比如无意的一稿多发、滥用同行评审特权等。
“不做区分地去处理,会因打击面大反而让严重的学术不端问题得不到认真处理。”朱邦芬说,“对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尤其是对影响大的典型案例,要真正做到‘零容忍’。而对于学术不当行为,还是应以教育为主。”
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应该由谁来做,是否需要建立专门的调查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何鸣鸿提出,科研人员所在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在国家层面,应建立详细的调查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则和程序要求。同时,主管部门或国家层面不妨建立一个第三方机构,对于突发事件、重点事件以及科研人员所在单位的调查明显存疑的情况,独立开展调查或督促所在单位重新核查。
此外,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裴钢院士认为,必须考虑如何建立一套公平、透明、具有可操作性的调查处理程序和规则,从而逐渐形成长效机制。